从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了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惠客户的养老金标准

2020-07-30 10:58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258

几天前,退伍军人事务部和财政部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惠客户的养老金和生活津贴水平。


自2020年8月1日起,残疾人(残疾士兵、残疾人警察、残疾国家工作人员、残疾民兵移徙工人)、"三个下属"(烈士遗属、阵亡士兵遗属、生病士兵遗属)、残疾人(残疾士兵、残疾人警察、残疾国家工作人员、残疾民兵移徙工人)的残疾抚恤金三红"(农村地区的红军老兵和已分居的红军士兵)、返回家乡的退伍军人,参加过战争的前士兵、农村退伍军人和烈士的老年子女继续按照10%的平均标准提高生活津贴。其中,农村老兵的生活水平要适度倾斜。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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