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扩容 增设12个直属海关试点项目

2020-09-02 13:41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752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向企业出口,是指国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向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库运输货物,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外贸新业务类型的发展,国家海关总署昨天(9月1日)开始增设12个新的边境直关站,实施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项目。

据海关总署公告,从9月1日起,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试点项目将在首批10关的基础上,增设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企业可同时办理"报关"、"通关"、"优先检查"和"方便退货管理"等优惠政策,整个报关过程无纸化,报关更加简洁方便。







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的新政策,也使传统产业找到了新的发展机遇。由于疫情的影响,以家用电器闻名于世的广东省中山市已经放弃了传统订单,但网上订单激增。在此之前,他们只能申报一般贸易的海关出口,或者转移到深圳等实行跨境电子商务B2B试点的城市进行报关出口。这一次,货运和仓储都需要成本。

此外,这一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试点也加大了南宁、重庆、成都、长沙、西安等中西部地区的监管力度。在成都机场国际快递中心,一批服装、手机外壳等货物顺利通过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准备出口到欧美。过去,小包是分开包装粘贴的,现在可以一次批量申报出口,提前五个工作日出口,提高了市场竞争力,有利于中西部地区对外贸易的更好发展。

责任编辑:iiihyt
分享到:
0
【慎重声明】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快报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