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外包公司揽客不简单 ,低息贷款营销套路满满

2020-09-18 13:53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3617

你好!我们是一家银行合作贷款公司。你需要贷款吗?利率低、首付快、审计条件简单," 类似的销售贷款电话很多人一天可以收到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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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些天贷款销售电话这么频繁?它真的低于银行的贷款利率吗?在这方面,"证券日报" 的记者进行了调查。


警惕各种低息贷款营销


最近,"证券日报" 记者接到自封的金融外包公司的大量推销贷款电话,声称与 52 家银行合作,利率远低于自己去银行。记者接听电话后,类似的贷款电话响了起来。为了吸引客户,员工们掀起了一波 "营销轰炸"、"追逐你的贷款" 的浪潮。


记者 " 采访了一批金融外包公司的销售人员,发现各种营销方式只不过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以与银行合作的名义进行贷款宣传。"我们与银行有合作关系。我们每年必须向银行支付数千万元的定金,以确保客户不会在没有还款的情况下有不良贷款。" 一名金融外包公司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


在销售过程中,促销是一种常见的销售手段,销售人员会以低利率出售贷款,送礼物作为营销的噱头。然而,在实际贷款环节或贷款发放时,存在着大量的油腻现象,可以通过各种收费方式获得更高的回报。


上述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你去银行贷款利率约 6%,我们处理约 4.85%,贷款是快速的。我们知道,不同银行的内部审计标准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提高贷款申请的通过率," 他说。


记者在多次询问中获悉,除利率外,收取手续费和服务费,如果除贷款利率外还有手续费,那么贷款利率就不像预期的那么低。


上述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有必要收取工作成本的 1%( 用于人工审计费用)、信息费(如果信用证逾期未付)、债务等,收取 3% 的贷款金额作为处理费用;同时,银行根据每个人的风险评分收取 0.038% 至 0.098% 的费用。此外,如果需要消费凭证,则额外收取 2% 的费用,并说:" 这些费用是为商业目的而收取的。


另一家金融外包公司的员工给记者发了许多信息:" 现在有一种优惠活动,产品利息有 20% 的折扣,最低为每月 0.36%,或按年率计算的 4.32%。


那么,上述营销人员所说的是真的吗?他们所称的贷款产品真的存在吗?针对这些问题,"证券日报" 记者打电话给多家银行进行核实。


一家国有银行的贷款经理表示,银行不会与这些所谓的金融外包公司合作。" 银行也不可能通过这些‘企业渠道’申请贷款,也没有那些低息产品。


另一家股份制公司的贷款经理表示,一些社会贷款机构,甚至是欺诈机构,打着银行的幌子出售贷款,这些贷款可能与银行合作,也可能不起作用。这些机构出售的贷款是低息的,但并不那么简单。


记者还算了一个账户,贷款产生的各种费用都计入成本中来计算实际借款成本,如果客户借入 200000 元,扣除各种费用后,他真的得到不到 190000 元。


营销人员还在营销过程中对记者说:" 如果你的信用过期了,而且还在欠债,你自己的银行贷款肯定会被拒绝,拒绝的记录会影响我在其他银行的贷款。


在这方面,记者还咨询了银行,一些银行对此的回应是,视人而定,看具体情况。"个人贷款逾期未还和负债是正常的,信用卡也是负债,这并不意味着不能向银行发放贷款。银行主要根据客户的整体资质情况判断,利用大数据对客户进行分析,并在五年内更新信用信息一次。一位贷款经理说:" 我的一个客户负债 700000 元,已经成功地申请了贷款。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是困难的


很多市民告诉记者,最近几天,他们经常接到来自贷款等机构的电话和信息,内容几乎是一样的。他们都会问是否需要贷款。


作为回应,银行负责人表示,由于许多人的手机号码信息被泄露,公民信息已成为非法企业牟利的一种手段,这种泄露有很多渠道,是无法阻止的。


他说:"首先,个人资料是非法获取的。今年以来,大量贷款也与消费贷款市场有关。总体而言,资金相对充裕,高质量资产不足,因此,持牌金融机构和无执照机构将直接接触或获得优质客户。"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奇在接受 "证券日报" 采访时说。


国际新经济研究所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郑磊(博客,微博)在接受 "证券日报" 采访时说,兜售个人信息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黑色产业链。在国内法中有一种打击侵犯个人隐私行为的趋势,以前也曾进行过一些清理行动,但更难根除这些行为。大量的平台和服务企业,如物业管理、旅游行业、物流快递等企业都有大量的客户个人信息,许多企业自身管理不严,法律规定和执法疏漏,导致这种违法获利行为屡禁不止。他认为,在完善法律保护的同时,要查清数据主体的民事责任,堵塞这些最大的漏洞。


中国银行法律研究会会长肖萨告诉记者,一方面,互联网的发展导致了许多个人信息向云传播。它为非法分子利用个人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提供了空间;另一方面,我国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方面还存在不足。我国对个人资料所有权的研究尚在探讨之中,"个人信息保护法" 特别法仍在制定之中,"刑法" 尚不完善,一些新型犯罪还存在一些滞后点。


中央财经大学数字经济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泉在接受 "证券日报" 采访时说,一是建议尽快颁布 "个人信息保护法";二是要更多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的监督手段和技术提高监督效果;三是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同时加强行政执法,防止行政不作为。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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