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编造虚假财务报告,骗取银行逾1000万贷款。

2020-10-10 14:48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4982

近日,中国裁判网披露的一项刑事判决显示,安徽省一名男子伪造财务报告和买卖合同,骗取怀远县农村商业银行凤凰分行1080万元贷款,损失798万元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该名男子并非选择挥霍巨额贷款,而是偿还另一间银行的贷款。案发后,该名男子并没有选择逃避刑事责任,而是自愿向公安机关自首,并最终被判入狱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


伪造财务报告骗取贷款1,080万


根据刑事判决,被告王飚男,1965年10月7日出生于安徽省怀源县汉族初中文化企业怀远县怀源县。2019年8月6日,因涉嫌骗取贷款被怀源县公安局保释候审,2020年3月3日由怀源县人民法院保释。






怀远县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3月2日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在两项刑事诉讼程序(2020)47的基础上,适用简易程序,指控被告犯有诈骗罪。经审查,安徽省怀源县人民法院认为不适用简易程序,并于2020年3月20日决定对案件变更适用普通程序。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7日举行公开听证会,审理此案。怀远县人民检察院指定检察官常云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王飚和辩护人孙竹红出庭参加诉讼。这个案子现在已经结束了。


根据刑事判决,怀远县人民法院发现,2015年2月6日,怀远县永康粮油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康公司)与怀远县景山镇居民蔡辉(被判刑)同名为永康公司。公司通过伪造财务报告和伪劣粳米买卖合同,与蚌埠志强粮油公司签订购销合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强公司)与安徽鑫荣贸易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安徽中才金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荣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才担保公司)贷款是从安徽怀远农村商业银行凤凰分行骗取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远农业银行凤凰分行)。贷款期限为2015年2月5日至2016年2月4日。


与其他骗子不同,王飚没有利用银行的欺诈性贷款进行挥霍,而是被他的帮凶蔡辉用来偿还另一家银行怀远县建设银行的贷款。"到同年11月,蔡辉已经偿还了超过560000元的贷款利息。2016年8月24日,怀远农业银行凤凰分行的账户暂记2。来自中国金融担保公司的81.92亿元人民币。截至2019年8月7日,该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7起。四百万元。


在主动交出案件后,他按合同得到偿还,并被判缓刑。


2019年8月6日,被告王飚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


2020年6月15日,被告王飚向怀远农业银行凤凰分行提交还款计划,并按照合同偿还了150万元的贷款本金,其行为得到被害单位的肯定和理解。


此外,被告王飚提出罚款100000元。


检察官办公室提供了相关证据,以支持上述事实。检方认为,被告王飚以欺骗手段获得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巨大损失,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构成骗取贷款罪。被告人王飚对指控的犯罪没有异议,有自首的情节,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建议判处他一年零九个月的监禁和100000元的罚款。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先生以欺骗手段向他人贷款,给银行造成巨大损失,其行为已成为骗取贷款罪,但被告人有自首、悔改的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最后,王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的监禁,缓刑两年,罚款100000元。同时,法院责令被告继续赔偿受害单位怀远农行凤凰分行的相关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iiih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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