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坚决制止过度建设"文化地标"的现象。

2020-10-12 11:07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3978

为控制"文化地标"过度修建巨型雕塑等现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大城市雕塑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高度在10米以上、宽30米以上的大型雕塑必须作为重要的城市建设项目来管理,高度超过30米或45米以上的大型雕塑必须受到严格控制。严禁以传承文化、发展旅游、提升形象等名义,盲目建造脱离现实、脱离群众的大型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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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许多地区都出现了一些大规模的"文化地标"。在引起争议和质疑之后,一些刚刚被建造和拆除,另一些还没有被建设成一个糟糕的尾部工程。它背后的巨大资源浪费让公众感到心痛。然而,这些教训似乎还没有学到,因此这个地方的巨大的"文化地标"刚刚被拆除,而那个地方的"文化地标又被重新建造,这让人们感到无助。"。


要遏制当地过度建设"文化地标"的现象,在笔者看来,首先要做好三点工作:一是无论是政府投资建设还是企业投资建设,在建设前都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必须严格按照合法的程序和程序进行,包括用地,环评,科学规划设计等建了再拆,还不如干脆不建。在这个过程中,要征询相关历史文化专家学者的意见,充分考虑‘文化地标’与当地城市地位,历史风貌,自然环境等是否契合。;二是"文化地标"项目在建设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征求和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而不是由政府或企业自行决定。第三,对于有问题的"文化地标"项目,要建立事后问责制度,不管是涉及政府部门还是企业,都要一查到底,严肃追责,以问责促警示。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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