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开始启动,没有追溯数据不可以销售

2020-11-02 11:35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4937

北京冷链食品溯源平台(以下简称 "北京冷链") 正式使用。进口冷冻冷冻肉类和水产品需要上传可追溯性数据,并在销售前实施电子追溯代码、贴纸等。


据了解,"北京冷链" 实行 "第一站码" 管理,即从北京境外进口冷冻冷冻肉类和水产品,以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首站,上传 "北京冷链" 中的相关产品品种、规格、批次、原产地、检验检疫等可追溯性数据,并使用 "北京冷链" 批量执行相关产品的电子追溯代码。如果产品包上存在符合 GS1 代码和可追溯性标准的可跟踪代码,则不需要分配单独的代码。意识到 "一码到尾"。进口冷冻冷冻肉类,水产品在北京销售,流通的每一个环节,北京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都可以通过扫描代码轻松上传产品采集和交付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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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10 月 28 日下午 5:00,北京市市场监督局副局长陈延凯表示,截至 10 月 28 日下午 5:00,追溯平台共记录了从 44 个国家和 26 个省进口的冷冻肉类和水产品 1599 个品种 2412 批次,记录了 775 多万公斤冷冻肉类和水产品进口到北京。


记者从北京市场监管部门获悉,各地市场监督局对进口冷链食品溯源平台的早期使用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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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市场监督局关于 "北京冷链" 应用的通知 "建议,从 11 月 1 日起,辖区内所有相关业务主体应将进口冷冻畜禽水产品进口环节(包括食品生产、流通、市场、餐饮)纳入" 北京冷链 " 平台。目前,不具备追溯条件的库存产品和销售产品应当暂时停止,并在补充和完善程序后恢复经营。


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了一份 "关于推广使用" 北京冷链溯源平台 "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各经营企业有责任将自营、合资企业、龙头企业等多种经营模式的进口冷冻畜禽水产品带入 "北京冷链"。进口冷冻冷冻畜禽水产品,如标签原产于进口,应列入 "北京冷链"。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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