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四个清单”将服务贯穿监管过程

2020-07-18 13:51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172

   

2019年济南市政府机构改革后,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结合全市文化旅游市场实际,根据所负责的文化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后果等因素,制定了《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四张清单”》。清单分别列入不予处罚事项11项,从轻处罚事项2项,减轻处罚事项2项,从重处罚事项4项,涉及文化市场执法各个行业领域。在制定过程中,市文化和旅游局紧紧把握文化执法特点,依法依规将四类行政处罚事项的行为具体化、标准化。

一方面牢牢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在法定范围内给予执法相对人自我纠错的空间,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如: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违反规定,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能够及时改正的;持有《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的机构,超出载明的许可事项接收卫星电视节目,但节目内容无违法违规内容的等违法违规行为。市文化和旅游局在执法过程中可以采取预警、提醒等方式帮助执法对象及时纠错改正,不予行政处罚。

另一方面坚持底线思维,牢牢守住文化领域意识形态安全这条底线。对危害文化安全,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制作传播含有禁止内容的出版物、卫星电视节目、互联网视听节目等行为,以审慎方式严格监管。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出版、进口含有禁止内容的出版物,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严厉查处,从重处罚。不断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效能,确保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下一步,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继续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推行“四张清单”为契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真正把服务贯穿监管过程,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包容审慎精准监管,建立“四张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提高文化执法效能,全力打造一流的文化市场环境,激发济南市文化领域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


责任编辑: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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